這可不是撒謊,確實有時候,嗯,有的時候睡賓館。
“你在哪上班?”
來了來了,來自“岳父岳母”的打聽。
“一家房地產公司。”
“哪個部門呢?”
說男秘書好像……
李枚換了個說法:
“目前是項目負責人。”
沒毛病,西山開發區的項目,現在確實是他在負責。
只不過是一個人。
“挺好的,住進來多久了?”
“……沒多久?”
“分房睡?”
咳咳!
要命題。
蘇爸蘇媽都在看著李枚,等著他答案。
特別是李枚先前回答的“有時睡”。
在他們聽來,就是其他時候和女兒睡一起……
李枚心知這點,解釋道:
“叔叔阿姨誤會了,有時候我要出差,有時候要……加班,只有回到這里,才在我房間睡。”
“你可別告訴我,你不是我女兒男朋友,而只是一個與我女兒合租的租客?”
叔,就是這樣啊。
我要點頭,您會信吧?
先不說蘇爸信不信,反正李枚自己都不信。
只好硬著脖子說道:
“您女兒一再跟我說,現在只是談戀愛,在沒有扯結婚證之前,只是婚前實習,約定了不能有越界的行為,我答應了她的要求,才能住進來的。”
蘇爸蘇媽似乎齊齊松了一口氣。
但還是不相信的樣子。
不過,突然來檢查,看到李枚是睡另一間房,這不可能是提前準備的,能和李枚說的對得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