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來上了大學,學費要靠助學貸款,生活費全靠我自己擠時間做家教,發傳單,在圖書館整理舊書。
冬天頂著寒風騎車去做家教,手凍得裂開流血是常事。
每次打電話回家要生活費,我媽那套說辭就來了:
「你妹妹還在念高中,處處要花錢呢,你是姐姐,懂事點,省著點花。你看人家誰誰誰,不也自己打工嗎,你自己出去做點兼職就行了。」
她永遠不會問我在學校吃不吃行飽,穿得暖不暖。
而林晨呢?
她心安理得地穿著當季新款,用著最新款的手機,大學四年,學費生活費家里全包,我媽甚至怕她住宿舍委屈,早早就在學校旁邊給她租好了公寓。
我畢業工作后,那張最初上交的工資卡,我媽似乎也忘了還給我。
每次發工資,錢還是會準時打到那張卡里。
我抗議過,掙扎過,換來的永遠是她痛心疾首的指責:
「林月,你怎么變得這么斤斤計較錢放在媽這里,難道媽還會貪你的不成媽這是為你好,省得你年輕亂花,等你真要辦大事,買房啊結婚啊,媽一分不少都給你。」
再配上那句萬能的晨晨還小,你是姐姐我就徹底啞火了。
但是我總不能沒有一分錢,于是我的工資就被分成了兩半,一半按時打到我媽幫忙保管的那張卡里,另一半打到我另一個卡里。
打到另一個卡里那少得可憐的生活費,我還余下來錢給她換了空調和家里的門。
前段時間好不容易發下來的獎金,我也是第一時間給她買了金鐲子。
我本來以為,她是真的為我好,等我以后買房結婚用大錢的時候她總會給我的。
現在看來就是一場笑話,錢沒了,被我媽輕飄飄一句話,挪給了林晨買大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