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天手牽手,晚上相擁而眠,日子清苦卻很快樂。
她說我們的未來一定很幸福。
她曾說要生個女孩,做一個溫柔的好母親。
不知何時。
她變了,沉浸在功名利祿中,淪陷于新的刺激里。
有限的陪伴時間里。
她和團團待不過兩分鐘就不耐煩,甚至會為了劉鑫把團團拋在一邊。
她答應團團去游樂場,但每次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爽約。
原本我以為她很忙。
直到有次我領著團團出門,意外瞧見她和劉鑫父子逛商場。
也是那時,我才知劉鑫的兒子跟團團同一個幼兒園,常欺負團團。
那天,團團哭著問我說媽媽是不是不想要她了。
我只能安慰。
原本我想和沈雨薇好好溝通,誰知她很憤怒,罵我是跟蹤狂。
我們大吵了一架。
為這個家,為團團不成為單親家庭,我最終忍下來。
要求沈雨薇跟劉鑫保持距離,同時每周抽一天帶團團去玩。
沈雨薇答應了。
團團高興的蹦蹦跳跳。
結果慘劇就發生了。
偏偏在疑點重重面包店老板還在逃竄的情況下,沈雨薇承認團團有偷東西的習慣,又將罪責歸咎于我。
她匆匆去警局撤案,說和劉鑫沒有一點關系。
甚至著急的把團團火化了。
我聽說后,固執的要重新報警,但在半路遭遇車禍,昏迷了七天,醒來記憶變得模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