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有,堂堂一個縣衙知縣,一年的俸祿不過一百兩,而你居然可以賠給死者家屬五百兩?!”
“姚知縣倒是說說,你這五百兩又是從哪來的?”
姚知縣汗流浹背,雙腿不由得直打哆嗦:“下官,找人借的。”
蕭凌雪點頭道:“姚知縣愛子之心,真是感人肺腑。
不過,大景律法,殺人償命,本官就算體諒姚知縣的愛子之心,也是愛莫能助啊。”
姚知縣當時就給蕭凌雪跪下了:“蕭大人,就當下官求您了,高抬貴手吧。”
蕭凌雪鐵面無私:“律法如此,愛莫能助。”
旁邊的姜峰全程一言不發。
他記得,大景律法確實是殺人償命,可如果是過失殺人,卻允許以銅贖罪。
案發當時,姚仲與死者產生了爭執,也發生了肢體沖突,要說過失殺人,也能說得過去。
可案子是由不良人查辦,蕭凌雪作為主辦人,兇手即非宗室,勛貴,也不涉及五品以上官員的情況下,她對案子擁有解釋權和判決權。
在這種模棱兩可的案件中,她說姚仲不是過失殺人,那便不是。
這個世界與上一世不同,大景律法也沒有上輩子那么健全。
對于執法人員來說,他們手上的權力很大,大到有時候可以一言而決人生死。
有的人享受這種感覺,而有的人……卻敬畏這種感覺。
姜峰想了想,對著蕭凌雪輕聲道:“大人,借一步說話。”
蕭凌雪跟著姜峰走到一旁。
姜峰問道:“大人跟姚仲有仇?”
他沒有直接開口說清,而是先詢問蕭凌雪不愿放過姚仲的原因。
蕭凌雪直言不諱:“沒有,但他先是當眾誣陷你,隨后又在青樓與人發生爭執,甚至痛下殺手,說明此人性格惡劣,仗著有點家世就為非作歹,這種人放出來,今后不知道還要禍害多少無辜百姓。”
姜峰點頭道:“大人說得對,我也是贊同的,當然這不是因為私人恩怨,而是為了天下百姓。
只是,大人此舉,不怕姚知縣今后與大人不死不休嗎?”
蕭凌雪冷笑道:“我會怕他?”
姜峰道:“大人當然是不怕的,而且我也不是在說,為了今后不必要的麻煩,就可以放走一個惡人,只是我覺得,執法者在判斷一個人是不是該死時,不應該加上個人的主觀情緒。”
“姚仲犯的罪,并非一定要死,那么,在這個前提下,我們是否應該思考,他是不是真的非死不可?”
“如果已經取得死者家屬的諒解,如果姚仲今后愿意改邪歸正,如果執法者愿意給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,那么這個人今后是不是有可能成為一個好人?”
“我們判一個人死罪很容易,讓一個人死也很簡單,殺人償命固然可以警惕世人,可相比之下,給一個人活的希望,給一個不那么壞的人重新悔過,將功贖罪的機會,是不是更有意義?”
“執法者的責任不應該只是殺人那么簡單,而應該是以教化為主,懲戒為輔。”
蕭凌雪聞言,陷入了良久的沉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