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是鎮,其實更像個大號的營地。
土坯墻歪歪扭扭。
街道上滿是穿著各式各樣破爛衣裳的人。
有被流放的犯官家眷。
也有趁亂討生活的地痞流氓。
但更多的,是那些眼神像狼一樣。
四處逡巡的流牧民族。
秦宓這一路走來,堪稱有驚無險。
他這副尊容,實在太有迷惑性了。
面黃肌瘦,眼窩深陷。
身上的衣服破得像布條,風一吹就晃三晃。
路上遇到的兩撥想干“無本買賣”的流民。
只是上下打量了他幾眼。
就嫌惡地啐了口唾沫,繞道走了。
搶他?
他身上比臉都干凈。
抓去賣?
這副鬼樣子,估計還沒走出十里地就得咽氣。
還得倒貼草席錢。
殺了他?
幾個膀大腰圓的牧民漢子,甚至都懶得拔刀。
他們覺得,用自己飲過馬血、斬過敵酋的彎刀。
去碰這么個瘦骨嶙峋的晦氣玩意兒。
簡直是侮辱了刀,也侮辱了他們信奉的長生天。
秦宓把這一切都看在眼里。
他心里非但沒有半分屈辱,反而有點想笑。
原來如此。
他總算搞明白了。
原著里,那伙兇殘的山匪為什么不殺掉手無縛雞之力的“秦宓”,反而讓他當軍師。
不是因為可憐他,也不是因為敬重他讀書人的身份。
純粹是覺得……這貨太他娘的晦氣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