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手表太寒酸。
皮帶剃須刀爛大街。
我想啊想。
有什么東西是能長久跟著他的。
他穿西服多。
那么,一條好領帶足夠在很多場合用。
我咬咬牙買了。
滿心期待地裝好,送給他。
周佰源說很喜歡。
當晚用在我手腕上,綁得緊實又不疼。
后來我再沒見他用過。
領帶連著禮盒,都被隨手放在酒柜架子上。
他依舊佩戴他自己的。
我勸自己,他只是沒有那么重要的場合要出席而已。
畢竟三四千呢,平時上班沒必要戴。
……
他還不如是個窮鬼。
得知他身份那秒,我松了口氣。
原來他是看不上我的禮物啊。
我還擔心是我的審美跟他不合呢。
也是。
以他的身家。
要是戴我送的東西出席晚會,恐怕要被問是不是破產了。
但好歹,也哄哄我吧。
裝都不裝,很傷人啊。
還有我被撬門那天。
換位思考。
要是他被跟蹤入室,我一定會拿點錢出來。
讓他加錢換個好地段的,安全的房子。
哪怕我沒有很多存款,每個月給他八百一千也沒問題的。
但他沒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