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只能在小店工作群里發消息,拜托最近早下班的組員干完活幫忙自愿守著妞妞,我會把這計入加班費
“妞妞,后天姐姐帶著朋友給你過生日,好不好呀?”
妞妞高興極了,眨巴著水靈靈般的小眼睛。
“真的嗎?太好了,我又可以過生日了。”
她像是想到什么,癟了嘴。
“姐姐,爸爸和小萍阿姨說我是克星,我不配過生日,我過生日會有人倒霉,你給我過生日會倒霉嗎?我不想讓姐姐倒霉。”
“當然不會,妞妞也不是克星。”
我揉了揉她的小腦袋。
給她打針的護士也心疼她,給了她一個小玩偶。
見她和玩偶玩得不亦樂乎,我跟警察醫生去了走廊。
警察說會進行傷情認定,他們會對妞妞虐待情況進行核實,如果情況屬實
說到這他突然沉默了。
說到底很多事兒被歸納為家事,以勸解為目的,虐待小孩的事兒也難以取證,對方還是小孩的爸爸。
妞妞母親不在,她的外婆和外公又已去世,如果爸爸沒了,她會被送到誰那兒,會不會繼續被虐待,這很難保證。
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到妞妞的媽媽,把她帶走。
我也很認可警察的話,立即托關系尋找妞妞媽媽。
只是我沒想到根本不需要我找。
就在妞妞生日這天,她回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