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事情總歸是要解決的,她最終還是拆開了紙袋,先讀信,再看《東行戰(zhàn)記》的原稿。
說實話,路易莎對紀堯姆的印象也有些模糊了。紀堯姆當初還對她一見鐘情呢,一年多之后也會覺得當初發(fā)生的一切仿佛不是真的。她對紀堯姆,沒有任何感情基礎(chǔ),想起來也是‘避之不及’的心情占主導。而她對避之不及的,向來都會刻意去遺忘。
事實上,她現(xiàn)在都有些想不起紀堯姆的長相了。大致的模糊影子是有的,他出現(xiàn)在她面前,她大概也能認出來,可也就是這樣了。紀堯姆如果出現(xiàn)在人群中,又沒有任何標明身份的東西,路易莎也不知道他在人群中,99是會略過的。
路易莎沒有著急看信里已經(jīng)提到過的《東行戰(zhàn)記》,那是一份不算薄的日記,一會兒哪看得完?可送信的騎士,卻是趕著回去復命的,所以她抓緊時間先寫了一封回信。信里很客氣地表達了感謝,感謝他送來的《東行戰(zhàn)記》,自己會好好讀的。另外,也沒有忘記祝賀紀堯姆此次取得了輝煌勝利,最后還小小關(guān)心了一下對方。
不是很超過的那種關(guān)心,就人際交往中很正常的那種。這里多少有些程式化了,不過關(guān)心的方向倒是很實在的‘身體健康’——古代行軍打仗,長途奔襲是很消耗身體的,據(jù)說霍去病英年早逝,諸多可能原因的猜測里,就有這一條。而這次紀堯姆去打仗,好像也率領(lǐng)軍隊長驅(qū)直入敵方腹地過,這樣長途奔襲肯定少不了。
寫完信后,路易莎拿了一個信封裝好,就取出了蠟和自己的火漆印章。她有兩個主要用的火漆印章,一個是公事上使用的,那時代表的身份是‘布魯多的郡主’‘未來的布魯多女伯爵’。這個相對樸素,嗯,至少以她的標準算是樸素了。
另一個是私人信件使用的,就要花哨很多了。這一次路易莎猶豫了一下,還是選擇了私人信件使用的印章。她不太確定,自己這時是不是應該更‘公事公辦’一些,但這算是私人信件了,用公事印章會更奇怪,有一種欲蓋彌彰的感覺。
當然,說是私人信件的火漆印章很花哨,和后世玩出花來,已經(jīng)成為手工區(qū)一個不小的分類的火漆章相比,就很普通了。小小套色了一下,就深粉色玫瑰和綠色的葉子吧,先印了粉紅色的蠟,然后平削并切割了多余部分。然后印綠色葉子部分,也是同樣操作。
這樣將玫瑰和葉子嵌進章子里,就可以印了——這些玫瑰和葉子都是提前做好的,平常侍女們有空的時候,就會一次做比較多,放進書房專門的琺瑯盒里。路易莎要使用時,直接取用就好了。
路易莎融了一些蜂蠟,倒在信封封口處,然后就用火漆章印上去。拿起火漆章,信封口就出現(xiàn)了一個圓圓的,比金幣略大一些,優(yōu)美玫瑰花葉為視覺中心的‘浮雕’圖章。
路易莎將這樣一封封好了的信,交給紀堯姆手下送信來的騎士,騎士就以最快的速度趕了回去。接到回信的紀堯姆看到火漆章,不知道為什么,便覺得心跳得快了一拍。仿佛一年多以前,那種自己都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覺又回來了。
但沒有那么持久,也沒有那么強烈,他很快又恢復了一些鎮(zhèn)定。
一旁的克萊爾騎士也看到了那個火漆章,心里暗暗覺得巴爾扎克郡主實在是一位講究的女士——此時個人紋章已經(jīng)挺流行的了,大家也會將個人紋章蓋在火漆上,算是一種表明身份的方式。為了方便,甚至還誕生了‘紋章戒指’這種實用性裝飾品。也就是說,有需要蓋紋章的地方,手伸出去就能蓋。
只是這樣的紋章戒指也好,正經(jīng)的紋章印章也罷,都不會這樣精美,仿佛一個小小的浮雕作品。
紀堯姆讀了信,終于確定當時在蛋白石xiong針的袋子上系的紙條,果然是路易莎寫的,字跡一模一樣——相較于此時裝飾性太強,以至于凌亂的字,路易莎的字跡娟秀清晰,自成一派,實在太有辨識度了。
其實字體裝飾性太強,也不一定會導致凌亂,看一些抄寫員的抄本就知道了,還是比較清晰的,也有自己的美感。不過,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抄寫員一樣‘兢兢業(yè)業(yè)’寫字的,人家是專業(yè)的,算靠這個吃飯呢!所以,大部分此時的日常書寫,都能讓后世的人眼花認不出,而且也不像一些近代的‘花體字’,看不懂歸看不懂,卻還是覺得好看。
至于路易莎的字,她是上輩子習慣了寫意大利斜體。這輩子一樣是寫‘字母文字’,就有相同的筆法習慣。雖然過于簡單了一些(以此時的流行風格來說),但好看的字就是好看的字,這種‘簡單’反而是書法相對成熟時才能有的。
至少看過路易莎手寫文字的人,都是只有稱贊的——當然,這也有可能是因為路易莎的身份。普通人的書法不符合大眾潮流,哪怕好看,也可能不受認可。可如果是‘布魯多的路易莎’‘布魯多女繼承人’這樣,那就是與眾不同、清新優(yōu)美,幾乎是立刻就能被宮廷接受。
紀堯姆讀了兩遍信,確定自己沒有遺漏任何信息……當他看到信中路易莎保證會通讀《東行戰(zhàn)記》,不知道為什么,就覺得有些后悔,后悔送了原稿。相比起經(jīng)過整理的稿件,原稿當然就顯得凌亂多了,沒那么好讀懂。
之所以送原稿,一開始的心情是,想分享給路易莎自己未經(jīng)修改的經(jīng)歷、思考。但現(xiàn)在,又覺得這是個錯誤的決定——這在紀堯姆是非常少見的,他倒不是像身邊親近的人那樣,覺得自己永遠會做正確的決定,他理性的那部分不允許他這樣過于自負。
但他的確是個做了決定就不會后悔的人,因為在他的人生信條來說。面對選擇,迅速做出決定總比猶豫不決要好。而做出一個哪怕糟糕的決定,繼續(xù)執(zhí)行到底,也比半途而廢好。所以凡是做了的決定,他從不后悔!
紀堯姆想要將改過的初稿抓緊時間送去特魯瓦,但又遲疑,是不是再改一遍稿會更好。然而,就在這樣的猶豫中,他像是過去最會避免的那樣,陷入了左右為難、踟躕不前中。事實上,直到他返回西岱,都沒有想清楚是將初稿送去,還是再改一遍再說。
而這個時候,他其實已經(jīng)錯過了做決定的最佳時機了,路易莎那邊很可能已經(jīng)讀了一部分原稿,再送稿件只會讓她不知所措。她這到底是繼續(xù)讀原稿好,還是讀新來的稿件?或者都要讀嗎?
這樣猶豫著,紀堯姆回到了西岱。
他的凱旋禮,也是由別人代表路易三世進行的。而經(jīng)過一番比當初在邊境小城要隆重熱烈得多的全城巡游,紀堯姆終于來到了王宮,見到了路易三世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