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朱以海很清楚這些。
之前荷蘭人與鄭芝龍達成貿易協定,荷蘭人雖然不能直接與大明公開貿易,但事實上通過鄭氏,也一樣能夠打開中國市場。
可現在大明紹天皇帝對福建等地的掌控力不斷增強,荷蘭人想再跟以前一樣,自由的與鄭氏交易,已經很難了。
因為鄭氏現在也失去了對外貿易的壟斷權,大明以前只在漳州月港開港貿易,鄭氏控制海上后,把他們控制的廈門打造成新的貿易港。
但現在問題是,大明到處開港,廈門港的貿易額也迅速萎縮了。
甚至在朝廷的監管下,鄭氏也不敢再公然跟荷蘭人直接在廈門貿易,只得在海上或臺灣貿易,可現在臺灣也要被拿下,荷蘭人事實上已經失去了大明這個市場。
之前荷蘭人聯合鄭氏,封鎖馬尼拉對中國的貿易,現在朱以海卻聯合澳門葡萄牙和人馬尼拉西班牙人,反過來封鎖荷蘭人的對長崎、臺灣的航線。
他們要失去其亞洲最主要的市場。
如何能不慌。
想要用武力挽回,結果現在臺灣的失敗,讓范德朗也明白這條路不通了,巴達維亞的總督也指示,得改用談判的方式,跟大明修復關系,爭取恢復貿易權。
主動權全在大明手中了。
這種談判,以前東印度公司可沒經歷過,都是他們巨艦大炮開路,轟開別人國門,然后兵臨城下,強硬的要求開放貿易,甚至割讓土地為他們的殖民地據點等。
“朕念,你記。”朱以海對著范德朗開口。
“首先,荷蘭東印度公司臺灣熱蘭遮堡應立即無條件向大明投降,交出武器,出城投降,”
“其二,四條從臺灣撤到日本的戰艦,應當交給大明,做為戰敗賠償。”
“其三,東印度公司應當對兩次入侵澎湖,以及占領臺灣,料羅灣海戰等進行戰爭賠款,”
“其四,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據點投降,交還臺灣,并支付完賠款后,大明可對荷蘭開放貿易港口,
其五,荷蘭人來華貿易,須遵守大明法律,上繳關稅,其在大明境內港口等地須遵守大明律法,若有違反,將由大明官府審理處置。
其六,荷蘭商船在大明海航行,亦須遵守大明律法,不得劫掠大明商船漁民,以及與大明友好通商之朝鮮、日本、琉求、葡萄牙、西班牙等國之商船,否則,視為對大明的攻擊,將剝奪其對明貿易資格,并對等報復,攻擊荷蘭人商船。
其七,大明在巴達維亞等荷蘭人殖民據點的大明商人,荷蘭人須予得保護其人生與財產安全,若有侵害,大明將追責,若大明商人在荷蘭殖民地違法犯罪,亦當通報大明,接受案件監察。若有證據不足,不得定罪”
朱以海一連說了七條。
最后關于戰爭賠款,所有加一起,朱以海要求荷蘭人賠償一百萬兩銀子,加上那四條在日本的戰船。
“按現在市價,一塊大明龍銀,兌換荷蘭人四銀荷蘭盾。”
范德朗嘴巴張的老大,不敢相信皇帝開出的這些條件,居然連二十多年前的戰爭,都要他們賠款。
“尊敬的皇帝陛下,這是不可能的事情。”
“沒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,朕也不是跟你們討價還價,這是最終條款,要么接受,要么拒絕。”
“如果你們不能接受,那就回去繼續打,朕會把熱蘭遮攻下,到時所有荷蘭人都將成了朕的俘虜,你們到時可以用銀子來贖,你們在日本的那四條戰艦,也絕沒機會回到巴達維亞,而且以后,你們的船也不可能再通過中國南海,日本和中國的貿易,也別想了!”
“如何選擇,自己考慮吧!”
朱以海說著擺手,要讓他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