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自洪武朝起,在毗鄰湖廣土司地區,設置了施州常德等諸多衛所,這些衛所額定官兵總數為五萬八千多,分布在衛所城內及其下設關、隘、堡各處。
湖廣土司基本上分布在西邊,除了四十五家朝廷敕封的建制土司,還有許多未經朝廷冊封的無印土司,這些土司有土司名號,但沒有朝廷敕封,甚至永宣之后也沒有朝貢記錄。
明朝在湖廣土司周邊設立了許多衛所,實行軍事包圍和震懾,限制他們的發展擴張,甚至通過衛所以及移民等方式,蠶食土司地盤。
總的來說,這種政策還是很有效力的。
只不過到明末時,這些土司邊上的衛所也跟內地的一樣,早爛透了。
皇帝朱以海早廢除了全國各地的衛所,現在也沒打算復活衛所,不過根據現實的需要,朱以海打算重新設置一批屯鎮。
就在原來的那些毗鄰土司的衛所舊地,設立屯鎮,但不是用衛所制度,而是用新的制度。
第一批屯鎮,就是順營等人馬,以及湖廣的一些省營兵等。
朱以海打算沿著湖廣西面的土司邊界,設立忠武、忠正、忠貞、忠義、忠開五個屯鎮,這些屯鎮相當于生產建設兵團。
屬于準現役民兵組織,每鎮下轄協標營哨隊,分駐各處,就駐于原先的那些衛所關隘堡屯等。
朝廷劃出土地,交給他們屯田耕種。
五忠的人馬,連同他們的家眷,就直接成為屯鎮的屯墾人員,但與一般百姓不同的是,他們需要跟衛所一樣,每戶選一丁為正丁,所有正丁,三分守城訓練,七分屯種,輪流屯守。
每戶其余男丁,則為余丁,也要定期接受訓練。
屯鎮的地,則是七分歸屯民佃租,三分為軍屯田。佃租其實就是田賦,但繳納的糧留做屯鎮軍糧。
三分軍屯田,則是屯丁們一起耕種,收獲糧食也歸屯鎮軍倉。
這看起來與衛所很像,但有些不一樣的地方。
其一,衛所武官、軍戶身份都是世襲的,另外衛所的軍丁并不全是本地的,而是各地勾檢調派服役。
而現在這屯鎮,是帶移民性質的,同時也不是世襲身份。
比如忠武鎮黨守素麾下一營人馬,派駐到永順宣慰司旁邊的原永定衛大庸所,建立大庸屯營,這一營人馬,連同他們的家眷全都遷移到原來的大庸所城,以及周邊的屯子等。
按營哨隊這么劃分,然后點選出五百正丁,平時一百五十人負責鎮守營城、哨所等處,剩下的三百五十人負責耕種集體的屯田。
除這五百人外,這營其余男女老少,分給他們田地耕種,一樣的納糧。
那些屯丁,輪流上番,去當值訓練等,都是有糧餉的,打仗也另有行糧等。
他們屯田耕戰,是兵也不是兵。
他們的后人,可以選擇繼續報名點屯丁,還是不報名。
甚至可以說,這種屯鎮,其實更接近于隋唐的府兵,首先除了一開始五忠轉換為屯鎮外,以后屯丁都是用點選的方式,也就是招募。
其次呢就是點選后可以家人承佃屯田,這田不能買賣,但是享有佃耕權。
他們更主要的任務是側重于屯田,然后是承擔部份守衛的任務,但不需要自備武器裝備這些,上番當值還有口糧,打仗還有行糧,立功也有賞賜,還能授官等等。
但他們不是正式軍隊。
跟團練也不一樣。
團練,其實就是純粹的地方民兵,點選民兵后,閑暇時會接受訓練,一般不承擔什么任務,只有需要的時候才會征集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