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疏文繼續問:“現在你們局里是怎么處理的?林警官被起訴,是經局里調查后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起訴呢,還是陳非個人提起刑事自訴呢?”
敲詐勒索行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,需作為公訴案件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。遇到敲詐勒索,被害人應該先去公安局報案,公安局立案偵查后,再由檢察院向法院起訴。但也有特殊情況,比如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,而公安機關或檢察院不予追究的,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。
樓武說:“他先舉報,我們局里也調查了,但我們局里調查后認為子川不構成敲詐,不予立案,他就自己去法院把子川告了?!?/p>
程序是合理的。
“所以是自訴案件?”
“嗯?!?/p>
“那林警官呢?怎么只有你過來,他作為當事人卻沒來?”簡疏文奇道。
“雖然我們公安調查后不認為子川存在敲詐行為,但陳非起訴到了法院,法院那邊覺得這個事情涉嫌犯罪和嚴重違紀,所以暫停了子川的職務,還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,也不知道法院怎么想的。所以我才會代替子川來找律師?!?/p>
簡疏文接下了這個案子,做林子川的代理律師。
接下案子后簡疏文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聽陳非提供給法院的錄音證據。
樓武還在,簡疏文聽錄音之前先問了樓武一句:“這個錄音是通過什么方式錄下的?是否是合法證據?如果是非法竊聽得來的錄音,因為涉及侵犯他人隱私,法官不會采納的?!?/p>
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,但前提是來源必須合法,用非法手段得來的錄音可能會被判為無效證據。
“他說他是在自己家里錄的音,沒有把設備放到別人家去,沒有侵犯別人的隱私,是合法錄音?!?/p>
“錄音的工具是什么?”
“一支錄音筆?!?/p>
簡疏文點點頭,心想在自己家錄的音,如果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沒有侵犯和傳播他人的隱私,那么錄音可以作為合法證據使用。
簡疏文靜靜地聽錄音中兩人的對話,他聽到林子川對陳非說:“其實我們都知道了,就想著給嫌疑人一個機會,如果他能坦白,能減不少刑。”
簡疏文問樓武:“什么叫都知道了?林警官是在暗示陳非嗎?有證據證明陳非是殺害錢弘的兇手了?”
“沒有……”
“那這是誘供啊,他怎么又誘供?”簡疏文皺眉,“他”指的是林子川。
“查案子找人問話,使用這樣的話術很正常嘛!怎么就是誘供了?這種方法不讓用,那種手段不許搞,規矩定得那么死,束手束腳的讓我們警察怎么查案?”樓武吐槽。
林子川一番操作之后,陳非依然一口咬定自己跟錢弘被殺沒有關系,到了最后,林子川好像出門了,有開門的聲音,但開門的聲音過后,又突然傳來一陣打斗聲,有玻璃砸到了地上,砸碎了。
樓武說:“這里,陳非說子川折返回來用玻璃瓶打了他,我呸!”
簡疏文說:“林警官或許有誘供和傷人的嫌疑,但全程他沒有提到要錢,跟敲詐勒索不沾邊。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,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。林警官是個聰明的,他全程沒有提錢,那就不構成敲詐勒索?!?/p>
簡疏文想起張凡生被公司起訴敲詐勒索的那個案子,就是因為張凡生在對話中提到了錢,所以敲詐勒索的罪名成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