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這段經(jīng)歷,燃晴無可無不可的隨手燃焚,這么失敗的人生,她看看就好,不需要留存。
翻來翻去的,到底還是讓她看到了點兒有意思的東西,她原先就奇怪,這女修既然想奪舍,何不自己用神魂去找尋合適的人選?費勁八虎的找一只無任何經(jīng)驗的傻獸,這不是浪費時間和精力嗎?
以她金丹期的神識,雖說不能在靈氣不豐的地方長呆,可在這個凡人界,當(dāng)無多少危險。
在看了女修的記憶后,她也是相當(dāng)無語了。
這女修理論上來說,還是有一套歪理的,比如說,她不能主動去奪舍,那樣會于自己的道途有礙,會受天罰的,做為心中有道的正派修士來說,是萬萬不能夠的。
她與水怪簽的是臨時主仆契約,也就是屬于一種臨時合同性質(zhì)的,承諾水怪,她離開后,這洞府歸水怪所有,然后水怪就高高興興的答應(yīng)了,完全不會想到,到時候怕是里邊的好東西也就被這個狡猾的女修收走了。
而且,女修認(rèn)為,她或者水怪與村民們之間是一種交易,小河通向外邊的大世界,甚至是靈界,里邊有不少好東西,說沒有危險也不確實,起碼她感覺自己約束住水怪做亂,他們給自己提供保護費,各不相欠,不存在傷天害理的因果。
至于說是不是出自村民的本意,她是完全沒想過的。
所以,她奪舍的少女,那是屬于自己的東西,不僅不違背自己的道,天道也是不會降下劫雷的。
燃晴眼睛直視那具被她踢到一旁的骷髏,半會兒突然笑了,“這若是現(xiàn)在的天道規(guī)則的話,還真有些意思了。”
如果這種連人命都可以強買強賣都被天道認(rèn)可的話,那還有什么是不能夠被允許的呢?
以燃晴這種只看注重結(jié)果的性子來看,這金姓女修的思維純粹是脫,褲子放,屁……多此一舉,無論如何迂回,最終的結(jié)果也是奪人軀殼,毀人神魂,是為天地所不容的,尤其這一切針對的還是凡人。
規(guī)矩是死的人是活的,她現(xiàn)在不想就此發(fā)表任何議論,不論哪個世界,若想活的自在,拳頭大才是硬道理,才有話語權(quán),其它都是虛妄。
多思多想了一會之后,她才開始四處打量這處洞府。
石洞建在一處靈脈之上,即便用了陣法,四周圍的靈氣如同霧狀般繚繞在四周圍,讓人舒服的禁不住嘆息。
除了金姓女修坐化的這個洞府外,再往深處還有另一座設(shè)有陣法的石洞,按照金姓女修的記憶,應(yīng)該就是當(dāng)初古修坐化時的洞府,只是后來金姓女修在破了一半兒的陣后,受了重傷,之后就沒再進去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