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衛國,希望你能掙大錢,我們也能跟著,喝口湯。”
衛國道:“既然這投資的錢,全部都由我來出,那么,這股份占比,我自然也得占大頭。”
“股份、及分紅比例,我是決定這樣分的。”
“所有投資,我一個人出,因此,我一個人就要占百分之八十的股份,余下百分之二十,你們每人平分百分之五。”
“這個,你們看,有問題嗎?”
四人對望一眼,點了點頭。
張斌道:“衛國,你這股份比例劃分,我們沒意見,畢竟,我一分錢沒出,竟占股份了。”
李廣發、李興義、李順發也都完全同意這分配。
衛國道:“分配定下了,我還得給你們更多一點的信心。”
“我保證,你們以后,每個月,最少,能拿到50塊。”
這話一出,四人更有信心。
“好!”
李興義道:“衛國,就沖你這么痛快,往后,不管政策怎么變,上面追查下來,會有什么風險和責任,我都愿意與你一起共擔。”
其余三人也都表態。
“我們愿意一起共擔責任和風險!”
衛國滿意點頭。
畢竟,自己全額出資,還拉他們入伙,主要就是這年代的政策原因
說不定,哪天,突然政策風云變化,風險和責任、突然,就自己找上門來。
他們既已明確表明,愿意共同承擔。
這合伙才有意義。
否則,既不承擔責任,又不出資,衛國還為啥要找他們合伙?
既然一切商定,后續,也就簡單了。
直接把商量好的這些,擬定成文字,寫進合同里,連保證他們四人,每人每月,最少能掙到50元,都一并寫進合同。
當然!
若政策變化下來了,風險和責任,五人一起共同承擔,也一并寫進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