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年,3月4日。
今日午后,縣文工團的芭蕾舞演員打來電話,說在云龍大酒店512號房間等我。
之前她曾暗示過,只要我能給她解決編制,她就答應做我的地下情人。
我拒絕之后,她給我送過一個軟盤,里面有她跳舞時拍的裸體照片。
跳舞的女人,腰可真軟。
于是我去了那個房間。
她什么衣服都沒穿,在我面前跳了一段天鵝湖,然后我……
……
……
接下來又是一段不堪入目的細節描寫。
陳小凡心里不由感嘆,老東西有這文筆,不去寫小h文簡直可惜了。
譚勇軍突然道:“看這一段,他說他曾經差點觸犯小梅縣長。
是小梅縣長準備打電話報警,才把他嚇退。
后來他便對其懷恨在心,刻意打壓。”
陳小凡接過來看了看,果然跟梁小梅當時說的差不多。
幸虧梁小梅不是那種人,當初義正詞嚴的反抗。
他笑著掂了掂日記本道:“這還用審么?
犯罪記錄他都自己記著呢,比審的還詳細。”
譚勇軍點點頭道:“確實省了許多麻煩,把證據都帶回去,看看他還怎么狡辯。”
“稍等一下,”陳小凡拿起最近日期的日記本,翻了翻。
終于在一頁里面記錄著:“我花了大價錢,從國外找人合成了韓玉茹的不雅視頻。
國外團隊果然專業,幾乎做到了以假亂真。
韓玉茹現在跳進黃河洗不清了。
活該,還想來組織部動篡權?
去死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