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夜一點,到了縣城。
兩人找了個招待所開了兩個房間,抓緊時間休息。
只有三個小時的休息,從縣城下到村子還要一個小時。所以他們四點鐘就要起來。
夏天的四點鐘天已經開始蒙蒙亮了,但秋天,天還是黑的。
四點整,楚雋就敲響了門。
安暖絕對不是一個墨跡的人。
從敲門清醒,到穿衣洗漱,五分鐘全部搞定。
這也是楚雋覺得安暖適合這一樣的原因,他一直覺得安暖這個人是十分矛盾的存在。
有時候有些嬌氣,對吃穿住行,生活需求上的挑剔,甚至比他認識的一些大戶小姐更挑剔。比如每天晚上洗澡換衣服,洗完澡抹護膚品,喝牛奶換鮮花,別說縣城村里的姑娘,就是大城市,也得條件非常好的人家才能做到。
但她就是那么自然,自然地讓人覺得天經地義,既不奢侈也不矯情。
可有時候,又完全不挑剔。
矛盾又和諧。
“我好了。”安暖在四點零五分的時候,就開門出來了:“走吧。”
進村的路不好找,昨天晚上楚雋就已經問了招待所的人,給了點錢,讓老板幫忙找了個帶路的。
五點整,車進了村。
村里人果然都起得早,五點天亮了,已經能看見田間地頭有人在忙活,農家的院子里,也有人忙忙碌碌地喂雞喂鴨了。
有人就好辦,村子里就那么些人,別說有姓名,就算是沒有,有個特征,都能給你指出來這是哪家,住在哪里。
楚雋開著車問路,大家都不奇怪。
還有人順口加了一句:“你是來參加婚禮的吧?”
楚雋說:“是。”
于是大家指路指的更放心了。
辦婚禮的這戶人家姓莘,但并非莘志高本人。而是他的弟弟。
也就是,清大老師的表弟的弟弟,安暖也跟村民隨口聊了幾句,知道了莘志高是在京市打工的,這次也是因為弟弟的婚禮,所以和有出息的,在清大當老師的哥哥一起回來。
安暖覺得,要是他們家沒什么問題,可以讓他們搭個順風車一起回去,也算是給莊致軒的面子。
按著村民的指點,很快,就到了一戶莊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