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審就是一夜一天,等他把所有人的口供都整理好,已經到第二天的傍晚了。
潘筠愣愣地坐在大堂的臺階上,四下無人。
鄔縣令拿了一沓供詞過來,遞給她。
潘筠接過,不解:“作甚?”
鄔縣令:“我昨晚便強命傅大年復制一些畫像,再讓人把賬冊抄了兩份,這一份給你。”
潘筠:……
“供詞、畫冊、賬冊,你這是想讓我再走一遍京城伸冤的戲碼嗎?”潘筠抬頭看向鄔縣令。
鄔縣令苦笑:“我官卑位小,我已經讓人拿著東西快馬加鞭進京告狀,剩下的這一份會依照程序上呈府衙,案子能不能往下查,能查到什么程度,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,不論此案最后如何,我這個官都當不了了。”
“若是此案最后不了了之,你手中的這份證據便是他們最后微末的希望,”鄔縣令道:“潘道長,你是個好人,將來若有機會,還請讓他們的冤情得見天日。”
他深深地朝潘筠一揖:“拜托了。”
潘筠捏著手中厚厚的供詞,她偏頭看向停尸房,好一會兒,輕輕“嗯”了一聲。
鄔縣令眼眶通紅的直起身來,大松一口氣。
“我已經張貼公告,讓他們的家人上門來認尸,但他們皆出身風塵,不是被家人所賣,就是被拐賣來的,早和家人斷絕聯系,能聯系到的少之又少,所以縣衙決定先給他們下葬,立上木牌,將來他們的家人若是找來,便可根據木牌將尸骨挖出帶回去。”
潘筠道:“朝顏的尸骨給我,我要帶走。”
鄔縣令:“根據他們的口供,已經確定朝顏就是柳小紅,他們家搬去了北源鄉,我已經讓衙差去通知他們里正……”
潘筠打斷他的話:“縣尉說小紅是她父親親手賣到萬春樓的?”
鄔縣令一頓,點頭道:“是,案宗上有記載,當年柳家來報案,案由便記著,柳小紅是因為其家人病重,所以被她父親賣到萬春樓。”
潘筠道:“那就不必等了,我要把尸骨帶走,如果他們想親自收殮她的尸骨,就請他們到龍虎山尋我吧。”
鄔縣令:“昨晚上我就想問了,你認得她?”
潘筠抬頭沖他微微一笑:“認得,都說了是姐姐了。”
鄔縣令:“……她死的時候,你才幾歲?她一輩子都沒出過吉安,你當時在吉安?”
潘筠:“誰說她沒出過吉安?她現在可自由了,全天下都去得。”